国民技术(300077)好不好
国民技术(300077)好不好?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原名“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国家计委批准承担909集成电路专项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任务而组建的IC设计企业,于2000年3月20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初始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与国投电子公司共同组建,其中中兴通讯持60%股权,国投电子公司持40%股权。
核心题材:
要点一:所属板块深圳特区板块,创业板板块,手机支付板块,深成500板块,创业成份板块,网络安全板块,广东板块,电子元件板块,融资融券板块。
要点二: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手机芯片、数据通讯芯片、图像处理芯片、语音处理芯片、加密芯片(不含限制项目);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的开发、购销;加密系统、信息安全、信息处理、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应用系统等项目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购销;电子设备、电子系统的开发、购销(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按贸发局核发的资格证书执行);增值电信业务;移动通讯终端、手机、通讯设备的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
要点三:主营安全芯片公司为国内专业从事超大规模信息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产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安全芯片和通讯芯片,其中,安全芯片包括USBKEY安全芯片(主导产品)、安全存储芯片、可信计算芯片和移动支付芯片,通讯芯片(传统业务)包括通讯接口芯片、通讯射频芯片,已经形成安全及通讯两大方向、6个系列100余款的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产品布局。公司前身中兴集成是经原国家计委批准承担“909工程”集成电路设计项目而组建的企业,由中兴通讯和国投电子共同出资设立。
要点四:首发募资项目本次募资投入8036万元于“32位高速USBKEY安全主控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截止2011年中期进度34.08%),开发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持身份认证功能、高速数据加解密功能及生物识别技术功能的SoC芯片及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电子金融、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领域;投入10170万元于“32位高速安全存储芯片及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42.99%),研发分别面向电脑和手机等移动终端的两款安全存储芯;投入15346万元于“基于射频技术的安全移动支付芯片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70.64%),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移动支付的高安全、大容量和低功耗SoC芯片及其配套射频芯片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支付领域。以上项目建设期均为2年,预计达产后年均利润总额12527.9万元(其中移动支付芯片项目年均利润总额5330.3万元)。
要点五:牵手哈尔滨城市通卡公司2012年5月,公司与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共同推动2.4G移动支付技术在哈尔滨城市智能交通及相关领域的应用,构建健康的移动支付应用环境和产业链;公司全力协助哈尔滨城市通卡公司涉及业务的支付终端受理环境的升级和改造,确保移动支付技术在哈尔滨城市交通及相关领域的应用环境和技术准备符合规模化运营和定制化需求;双方共同推进移动支付技术在除城市交通体系以外的更广泛合作,最大限度实现便民、惠民,提升哈尔滨智慧城市的综合应用水平。公司此次成为哈尔滨城市通卡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公司推广自主创新的2.4G移动支付技术。
要点六:超募资金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230024.5万元,超募资金为196472.5万元。截止2011年6月30日已确定计划金额3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尚未确定计划161472.5万元。(未计算利息)
要点七:移动支付芯片在移动支付芯片产业化项目上,公司所研发的RFID-SIM技术方案基于中国移动企业自主标准及规范。由于国家行业标准尚未制定,公司现有技术方案面临修改而延迟交付市场的风险;RFID-SIM技术现在处于推广试商用阶段,存在因技术不完善而导致对现有技术进行修订的风险;RFID-SIM产品目前尚未大批量生产,存在产能及工艺问题导致不能满足大批量供货要求的风险。公司于09年7月与中移动签订了为期2年合作框架协议。倘若中移动确定不采用RFID-SIM作为移动支付业务解决方案,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2011年6月,采用由公司自主研发的2.4GRFID-SIM移动支付解决方案的手机深圳通项目正式投入使用)
要点八:税收优惠2011年2月,公司被认定为“2010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获认的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要点九:股东回报规划2012年8月,公司制订未来三年(2012-2014)分红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内,公司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要点十:自愿锁定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集团及控股股东中国华大公司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监及高管的股东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公司首次上市后,中国华大所持公司国有股272万股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后者将承继原股东禁售期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