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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定价权”

  如何理解上市公司的“定价权”

  具有定价权的企业一向会受到股票市场的热捧。其中的原因并不难以理解,因为具有定价权的企业常常是在行业内具有“高大上”的地位,享受着“白富美”的待遇,这是令那些无有定价权、只能采取“跟随”策略的屌丝企业十分艳羡的。

  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原来具有这种定价权的公司可以说有两个典型代表,一个是茅台,一个是东阿阿胶。但是众所周知,茅台因为严厉的反腐形势所迫,不得不放下原来尊贵的身段,极力向民间消费转型;而东阿阿胶呢,尽管秦玉峰仍念念不忘其价值回归之路,但是显然其前几年过于激进的提价策略饱受市场非议,现在也终于不得不放慢了,甚至是停下了提价的脚步。

  那么是不是这些企业的定价权就消失了呢?

  显然不是。如果我们从反面去理解呢?其实它们的定价权仍然是存在着的。比如,我们看到五粮液今年主动适应市场下调了其高端酒的价格,然而,如果茅台也采取同样的策略,将它的53度飞天也下调至600多元呢?我估计,如果真是出现这种“踩踏”局面,五粮液以下的酒们日子就更不好过了。

  同样,如果东阿阿胶也采取同样的策略,将价格下调至福胶的水平上,福胶们的日子怕也是糟透了。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其实作为一个行业,不同的价格体系都是市场竞争出来的动态平衡结果,大家各得其所,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不打价格战,有时也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平衡的生物链。但是这种假设说明了什么呢?说明这些具有强势地位的企业的定价权并没有消失,或许当有一天,形势许可了,条件具备了,它们那种向上提价的定价权就又会显灵了呢。

  以上是说的行业内具有一定资源垄断+第一强势品牌的企业具有的定价权。此外,在一些充分竞争的行业之中,如肉中的双汇、空调中的格力、奶中的伊利,由于其产品的差异性并不那么明显(当然也不是没有差异性),但是它们是多年在市场充分竞争中冲杀出来的领军企业,甚至是在惨烈的价格战之中胜出的领军品牌(表现在毛利率、净利率均不是很高),他们的优势除了其品牌商誉之外,更多的是靠着成本优势(规模优势),因此它们在行业内部其实也有一种“隐性”的定价权。

  比如,它们的产品不提价,其它的二三线的企业当然也不敢提价;同样,如果它们主动下调价格,同样会逼迫着二三线的企业过上“苦逼”的日子。当然,价格战对于这些领军企业来讲,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也是不会采取的,因为别人受伤,自己规模大了或许会受伤更大。

  在一定时期之内,如果不出现行业的颠覆者,理想的状态其实还是大家各自找到自己的盈亏点,相安无事好了(当然,从长期讲,这种理想的状态是不存在的,因为企业的发展还是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