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在换股时需要把握三种方法
投资者在换股时需要把握三种方法
一是换股对象。包括卖出品种的选择和买入品种的选择。卖出的品种,要尽量选择在同一时段内固定筹码中涨幅较大或跌幅较小者。买入时刚好相反,要尽量选择涨幅小、跌幅大的股票。换股对象确定后,即可用卖出的品种去换买入的品种。
二是换股方式。当投资者决定换股时,可视现有筹码与资金的比例,确定换股方式:如账户内既有资金又有股票,且足够买入或卖出股票时,可选择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一般情况下,当拟卖的股票价格较高且瞬间急涨时,可先卖后买,当拟买的股票价格较低且出现急跌时,则先买后卖,这样可有效防止最佳卖(买)点的错失;如账户内只有资金没有股票,只能先买后卖;若账户内只有股票没有资金,只能先卖后买。
三是换股数量。由于换股的目的,是使固定筹码“流金淌银”,希望多出资金而非多出筹码,所以原则上要采取原数接回法,即当初卖出多少,现在接回多少,筹码不变,让资金多出来。只有当胜算较大、建仓机会不可多得时,才可用全额接回法,即手头的资金全部买入股票,资金不变,让股票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