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工股
职工股又称“雇员股”,是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向自己所在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设立职工股的目的,一则是为了筹集资金,二则是为把职工的利益与公司的经营效益联系起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我国的股份公司发行职工股,一般分为基本股和自愿股,或“基础股”和“浮动股”。基本股是每个企业职工必须认购的股份,具有强制性和长期性,不能自由退股、随意转让。职工退休、调离或者去世时,部分股份制企业规定可退股。自愿股是本企业职工自愿认购的股份,有最高限额规定,在企业职工内部可自由转让,可按规定自由退股。
职工股为记名股,其转让有特别限制。我国《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不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企业内部职工持有股份,采用记名股权证的方式,不印制股票,严格限制在本企业内部。如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内部职工持有的股权证应换发成股票,并按规定进行转让和交易。
依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社会募集公司的本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10%。由定向募集转为社会募集者,超过此限时,不得再向内部职工配售股份。社会募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
职工股权可以转让吗
员工获得的激励股权能不能转让,要依据股权的性质而定,例如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