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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判断权证的行权价值

  怎样判断权证的行权价值?怎么判断权证的行权价值?如何判断权证的行权价值?

  对于认购权证而言,一般当正股市场价高于约定行权价格时,行权将具有意义,即行权后可以以较低价格获得标的公司的股票从而获得行权收益。部分权证投资者可能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行权时是否还需要考虑权证的购买成本呢?其实对于已经持有权证的投资者而言,购买成本是一种典型的沉没成本,行权与否与该项成本的收回无相关关系。所以对于权证持有人来讲,考虑权证的行权价值以作出是否行权的决策时,权证的购买成本不应纳入考虑因素范围。

  以认购权证国电(600795,股吧)CWB1为例,其最新调整的行权价格为3.70元/股,行权比例为1:2.02,即投资者每持有100份“国电CWB1”认股权证,就有权在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1日期间的5个交易日内以3.70元/股的价格认购202股国电电力(600795,股吧)A股股票(按照国电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比例计算的国电电力A股股票不足1股的部分予以舍弃处理),而成功行权获得的股份可在行权后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假设某个权证持有人以2.6元/份的价格购入100份国电CWB1,进入行权期权证交易终止后,该投资者仍然持有该权证,那么该如何判断是否行权?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若国电电力的正股价高于3.70元/股,国电CWB1即有行权的价值。若正股价为4.20元/股,若投资者行权,则行权收益为0.50元/股,考虑到权证购买成本2.6元/份,则行权后该投资者本次权证投资的损失折合约0.79元/股;但若不行权,待行权存续期届满后权证注销,则本次权证投资的损失为260元。若行权期国电电力的股价低于3.70元/股,则投资者应放弃行权。

  对于未持有权证的投资者来讲,作出是否投资权证的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权证的购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