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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分如何反映现金流量?

  为何要按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分别反映现金流量?怎样看待各部分现金流量?

  答:现金流量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反映企业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中产生的现金流量。每一种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又分别揭示流入、流出总额,使会计信息更具明晰性和有用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经营性租赁、交纳税款、支付劳动报酬、支付经营费用等活动形成的现金流入和流出。在权责发生制下,这些流入或流出的现金,其对应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不一定是本会计年度,但是一定是在本会计年度收到或付出。例如收回以前年度销货款,预收以后年度销货款等。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其营销能力、收现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回避风险能力等相结合的综合体。由于商业信用的大量存在,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入可能存在较大差异,能否真正实现收益,还取决于公司的收现能力。了解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有助于分析公司的收现能力,从而全面评价其经济活动成效。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包括吸收投资、发行股票、分配利润、发行债券、向银行贷款、偿还债务等收到和付出的现金。其中,“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公司用现金支付的全部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而不管借款的用途如何,利息的开支渠道如何,不仅包括计入损益的利息支出,而且还包括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支出。因此该项目比损益表中的财务费用更能全面地反映公司偿付利息的负担。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包括购建和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以及取得和收回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各种股权与债权投资等收到和付出的现金。其中,分得股利或利润、取得债券利息收入而流入的现金,是以实际收到为准,而不是以权益归属或取得收款权为准的。这与利润表中确认投资收益的标准不同。例如,某上市公司投资的子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00万元。该上市公司拥有其80%的股权,按权益法应确认本年度有投资收益400万元。但子公司利润不一定立即分配,而且不可能全部分完(要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如果该子公司当年利润暂不分配付讫,就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该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当然也就不能在当年的现金流量表中将此项投资收益作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反映。

  公司投资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现金流出,往往反映了其为拓展经营所作的努力,可以从中大致了解公司的投资方向,一个公司从经营活动、筹资活动中获得现金是为了今后发展创造条件。现金不流出,是不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投资活动一般较少发生一次性大量的现金流入,而发生大量现金流出,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出现负数往往是正常的,这是为公司的长远利益,为以后能有较高的盈利水平和稳定的现金流入打基础的。当然错误的投资决策也会使事与愿违。所以特别要求投资的项目能如期产生经济效益和现金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