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审计是必须进行吗
公司发展到一定的时候或者是股东的个人规划有了调整的时候,可能会进行股权转让,这个时候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股权变更审计是必须进行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权变更审计是必须进行吗
变更股东,肯定是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审计,取决于股东之间的约定,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要求;
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一般是用资产评估价格来证明的,一般而言,以不低于股比*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税务局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另外,要看转让方股东和接收方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关联关系,最好做个资产评估报告,这样避免税务局拿价格不公允找你们的麻烦。
二、股权变更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主要内容: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