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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双方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

  在商事活动频繁的今天,股权代持现象越来越多,而因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股权代持的产生,无非是几个原因:

  1、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为了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为了规避主体不符的条件(外商投资批准、公务员禁止),

  2、为了对投资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以免暴露投资者的财富信息。

  股权代持是指投资者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出资,代为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因为股权代持可能触碰法律的红线,所以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隐名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

  1、因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使得隐名股东无法主张权利

  最高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下称“公司法解释三”)中对股权代持的效力规定为,相关协议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则应认定其合法有效。股权代持的隐名股东是为了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损害了公司利益;为了变相贿赂;为了避免公务员、律师事务所等特殊主体;一般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显名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隐名股东利益的风险

  显名股东因工商登记的公示,擅自处分股权;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等权利,甚至擅自出让或质押股权,使得隐名股东利益受损。

  3、因显名股东自身原因,使得隐名股东利益受损

  如显名股东出现不能偿还的债务时,如果拖欠债务,其所代持的隐名股东的股权可能会被查封或拍卖。显名股东离婚或死亡时,则隐名股东可能会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及继承纠纷。

  4、隐名股东身份无法恢复

  一般隐名股东要恢复股东资格,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运用股权转让、赠予或者依据法院生效判决,来恢复股东资格。在每个阶段,都有风险,如得不到过半数股东或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显名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

  1、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无效或者隐名股东违约不出资,显名股东面临履行出资义务。显名股东如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能面临股东或债权人追索,面临诉讼的风险。

  2、显名股东履行公司管理的权利中,如果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有可能面临诉讼。

  3、显名股东因为工商机关已经对其信息公示,面临缴纳税务的风险。

  三、隐名股东风险的防范措施

  针对以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对策如下:

  1、如何才能有效的规避股权代持协议被认定为无效?也就是规避特殊主体的投资禁止。股权代持协议本身并不为法律或行政法规所禁止,但可能违反了合同法第52条规定及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这种风险只能尽可能的避免,如隐名股东现与显名股东签订借贷协议,由显名股东将这笔资金投入其中意的公司。显名股东再与隐名股东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履行必要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约定债务未能实现,以实现隐名股东取得股东资格为清偿条件;并约定所持股权在未来产生的收益,优先偿还利息(当然如果存在报酬,可以扣除报酬)。

  2、对于显名股东的选择,要考察他的信誉、家庭状况、债务承受能力等一系列可能影响隐名股东权利的情况,再做出合适的选择。

  3、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签订股权质押协议,以免擅自处分股权。如果碰到法院强制执行或继承分割,也会阻却这种利益受损。

  4、签订有效严谨完善的隐名投资协议及代持协议。必须约定好股东权利行使方式及严格的违约责任,明确排除显名股东针对股份享有的财产权利,可以有效保障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5、隐名股东为防范难以确立的风险应当将股权代持协议向公司和其他股东予以披露,争取让公司另行出具股东会决议,认可代持股行为。并且提前获得过半数的其他股东,同意恢复股东资格的声明。

  实际出资人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代持股协议、出资证明、验资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等。

  五、显名股东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1、作为显名股东,要谨慎选择投资伙伴,并全面考量投资人的信誉、债务、资金雄厚程度等影响出资的重要要素。

  2、签订一份切实有效并且严谨的协议,约定好显名股东可以采取的股东行为。在协议中且对于隐名股东发生不出资、不足额出资的情况,约定好严苛的违约责任。在协议中约定,股权的收益是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才实际支付给隐名股东。

  3、要及时做好对其他股东的披露工作,并且收集其他股东同意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与此次代为持股行为的一切文件。

  在股权代持中,双方一定要做好风险风控,以免不必要的利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