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公司一定优秀吗?
东方明珠2000年年报显示:公司200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1亿多元,利润总额2.2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和10%左右;全面摊薄后的每股收益0.309元,超过了上年每股收益0.289元。种种指标显示,该公司在2000年度取得了不俗的业绩。同时,公司2001年第一次董事会研究分配预案提出10股派送现金红利2.2元(含税)的股利分配政策,更令投资者信心大增。
但细观其2000年年报后,我们发现公司虽收益喜人,但在现金流量方面却存在着巨大的隐患。
对一个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指标:
(1)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流动负债,它用来衡量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抵偿流动负债的程度。
(2)现金股利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全部现金股利,它反映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所支付股利的多少倍,可以用来评价企业支付现金股利的能力。
由此,我们再来关注东方明珠当年的现金流量状况。
首先,东方明珠虽然在当年创造了近3亿元的营业利润,比1999年增长近10%,但由于其他应收款金额的剧增,较上年同期增长近40倍。此外,东方明珠2000年存货占用金额较上年也增长近120倍,因此,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负5000万元,而当年流动负债总额却比上年增长33%,达到18亿多元,现金流量比率为﹣0.026。
其次,据东方明珠董事会提议的分配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6462715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共计142179747.6元,因此,现金股利保障倍数为﹣0.34。由此可见,东方明珠当年的现金流量不仅无法保障偿付其流动负债,而且不可能保证股东股利的支付。
不仅如此,从当年的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公司该年度的主要现金流入来自于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借款共融资近18亿元。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当年还大量地投资于固定资产和权益性投资这类回收期较长的项目,一旦公司再次面临偿还借款本息时,将会使得原本就举步维艰的现金流量更是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