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术语--平准基金
“平准”一词语出“均输平准”,是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市场物价,取得财政收入而采取的货物运销政策。汉武帝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桑弘羊试办均输,在大司农下设置均输官和平准官,“开委府(商品仓库)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则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故曰平准”。由于该方法确实可行,后代常仿效,如王莽行“五均六莞”;唐刘冕管理东南财赋,用税款购货供应关中;宋王安石行均输法和市易法;等。在西方著名的《国富论》中,也有“平准论”之说。
所谓平准基金,又称干预基金,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这种基金可以通过对证券市场的逆向操作,比如在股市非理性暴跌、股票投资价值凸显时买进;在股市泡沫泛滥、市场投机气氛狂热时卖出的方式,熨平股市非理性波动,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平准基金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证监会、财政部、交易所等)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通过对证券市场的逆向操作,熨平市场的剧烈波动,以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平准基金的来源有法定的渠道或其基本组成是强制性的,如国家财政拨款、向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单位征收等,也不排除向自愿购买的投资者配售。从广义来说,平准基金通常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通过对某个具体市场的逆向操作,降低非理性的市场剧烈波动,以达到稳定该市场的目的。
根据上述定义,平准基金有以下特点:
平准基金是一种政策性基金,其根本职责是实现证券市场的稳定,防止暴涨暴跌。为此,其组建、操作、评价、管理的全过程都受政策的影响或直接接受政府的指令,为证券监管部门服务,成为有效的证券市场直接监管手段之一。平准基金是非盈利性基金,这使她区别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因为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组建的目的是为投资者获取最大限度的基金增值。平准基金应有足够大的盘子。如果基金的数量不充分大,对证券市场的稳定作用就很小,不能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平准基金的来源有法定的渠道或其基本组成是强制性的,如国家财政拨款、向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单位征收等,也不排除自愿购买的投资者配售。平准基金的操作和管理有特别的规定和程序,以保证“三公”的原则,不至于损害绝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
从平准基金作用的市场来分,目前主要有外汇平准基金、国债平准基金、粮食平准基金、股市平准基金等几类。顾名思义,股市平准基金即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证监会、财政部、交易所等)以法定的方式建立的基金,通过对证券市场的逆向操作,熨平非理性的证券市场剧烈波动,以达到稳定证券市场的目的。
平准基金的来源,可以有多种渠道,以法定的渠道为主,其基本组成多为强制性的,如国家财政拨款、向参与证券市场的相关单位征收等,也不排除向自愿购买的投资者配售。
股市平准基金不同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它是一种政策性基金,主要目的是服务于证券市场稳定这个目标,因此它有其自身的特点。
目前国际市场上设立了股市平准基金的国家和地区并不多,主要有中国香港、日本和中国台湾。从运作的情况看,成功和失败的情况都有出现。
最成功的例子当属香港政府1998年的对国际金融炒家的一场成功的狙击战。1998年8月,索罗斯等一批国际炒家发动冲击香港联系汇率和香港股市的“立体式”袭击。一方面索罗斯联同其它财力雄厚的“大鳄”指挥旗下基金大手沽售港元,三度冲击在港奉行多年的联系汇率,港元兑美元汇率从高位迅速下降。同时,至1998年8月14日,恒生指数已下挫至接近6500点,是当时近5年的新低,港府决定干预股市及期指市场,动用了1180亿港元的外汇基金购买香港股票,炒家不断抛空股票,港府则力接沽盘。经过14日的“火拼”,港府终成功击退炒家:8月28日恒指以7829点收市,成交额达790亿港元,创出单日成交纪录的历史性新高。随后,香港财政司立即注册成立了外汇基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入市”行动中购买的股票。到2001年为止的32个月中,香港政府当时动用的外汇基金已经尽数回笼。同时还赚回1100多亿。2002年,外汇基金通过盈富基金,将手中的港股平稳地转入香港市民的手中,顺利完成了“救市”的历史使命。
日本的平准基金运作并不理想。日本政府曾经为了对抗国际投资基金的影响,最近十年间在股市下跌时动用邮政储蓄基金入市购买股票,以扭转股市的跌势。但效果并不明显。
平准基金切实发挥所期望的效果,关键在于平准基金所面对的股票市场是否是一个完善的市场,市场所处阶段的宏观经济面是否良好,是否支持股市有一个向上的走势。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得到满足,平准基金何时介入、如何介入将是个难题,把握不好将会加剧市场的不规范、延缓市场的自我修复与发展时间。结?可能是既不能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又将使平准基金本身亏损累累。
1998年我国推出证券投资基金试点,试图实现双重目标:一是通过投资组合追求基金自身的增值为投资者带来最大收益,二是承担市场稳定的功能。目前新投资基金的规模已达550亿元,但运行过程中其稳定市场的功能并没有表现出来。实际上,为投资基金设定的两个目标本身是相互矛盾的。因为这些投资基金主要来源于民间的基金收益人,他们追求的目标理所当然是回报的最大化,反映在基金的管理人身上,其首要任务就是实现自身赢利的最大化,本身并没有稳定大盘的义务。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规模有限,市场竞争不充分,使得基金经理利用其资金优势操纵股价成为可能,加之现行基金价值的评价标准主要为基金净值,定期公布的基金报告迫使基金经理追求帐面净值的最大化。因此,无论投资基金的规模达到多大的水平,都无法担当“平准基金”的重任,要稳定证券市场,必须重新设计专门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