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股份设质
股份设质是股份所有权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股票交与债权人占有的行为。
为保护股东利益,并使公司财务和资本结构不受影响,法律一般禁止公司以质权人身份收取自己发行的股份为质物。
股份设质原则上可自由进行,但法律禁止者除外。无记名股份设质,应依设质的合意和无记名股票的交付而成立。记名股份设质,除应有设质的合意,将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记名股票并交付给质权人外,还应将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股东名册。否则,不得对抗公司。
股份设质产生以下效力:
(1)质权人就设质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
(2)质权人在公司盈余分派时,享有盈余分派收取权。
(3)质权人依物上代位原则,在公司清算时,享有剩余财产分配收取权;以及享有出质股东因股份合并或公司合并而享有的新股份或金钱。
(4)质权人可依法拍卖设质股份,就其卖得价金而受清偿。
(5)出质人作为股东的议决权,不因其股份设质而丧失。但出质人不得以法律行为使其设质股份消灭或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