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

乘机出货和优选法准则

  乘机出货

  在中高位买进强势股、庄股、投机股,不应先想它能够涨到什么价,而应先计算好7%的停损点在哪里。经深思熟虑后买进的股票,不涨反跌了7%,次日开盘即应果断斩仓,小赔强于深套。因为,其后可能跌15%以上。许多投资者在个股上深套40-50%,即是因为不懂设立停损点,以致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同时,在市场处弱势时,不宜买已宣布1送1的股票,不参加高价配股的股票。因为,主力通常不会参加配股,而是乘机出货,套牢的总是散户。

  优选法准则

  选股贵在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以优选法(如排除法、筛选法、比较法、定性法、定量法、抽样法等)寻找最具潜力的板块和个股。如1993、1994年,因上市的多为1000万左右的小盘股,故市场选股标准时兴“小、优、新”,利用股本扩张能力,获取数倍的利润。1995年,因大批异地低价股上市,市场热衷于炒“异、大、低”,获利亦十分丰厚。1996、1997上半年,市场资金充裕,便转向“高、优、含”,凡买发展、长虹者资金卡都能翻番。1997年下半年,因规资资金大量退场,选股标准又转向了“小、优、新”。1998年,因扩容改为限报家数,侧重于国企改革。因此,市场选股侧重于低价资产重组股。但各时期选股的共同准则是含权和成长性。在中国股市中,含权尤其是送股,比绩优更重要。凡符合此优选准则者,则趋利;凡违背此优选法准则者,则遇险。这既是战略问题,又是战术和策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