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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主流理论]什么是代理范例模型?

  控制权转移市场属于公司治理外部机制的一种,控制权转移市场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治理结构,并最终影响公司的价值和股东的财富。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Manne及其追随者不断创立了各种学说试图解释公司控制权市场存在的价值,包括Manne(1965)及后人的惩戒论、Ansoff(1965)的协同效应论、Leiben-stein(1966)的X低效率理论、Jensen(1986,1988)的自由现金流量假说等,这些理论学说共同为公司控制权市场的主流学派提供了经典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但是,在美国第二次反收购立法浪潮之后,反主流理论的兴起也对公司控制权市场理论的合理性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与此同时,与控制权市场相关的理论也得到较快的发展。

  NorvaldInstefjord(2001)在《公司控制权市场与代理范例》一文中,建立了一个用以分析在代理范例驱使下的接管行为特征的模型。他认为,共有两种范例可以解释接管行为:一是“公司重组范例”(CorporateRestructuringParadigm),即将公司控制权市场看作公司重组或产生协同效应的机制;二是“代理范例”(AgencyPara-digm),即由代理冲突所引起的接管行为,包括“约束效乒”和“自大效应”。而已有的模型,如Grossman和Hart(1980)与Scharfstein(1988)模型的缺点,均是按照公司重组会产生绝对正向价值这一假设来讨论的,一旦这一假设不成立,那么接管可以创造价值的假设也就不能成立。

  因此,Instefjord使用了一个新的模型,并假设公司重组是没有价值的,从而将公司控制权转移定义为一种在公司重组存在价值的假设之外独立发生的接管行为,进而得出了接管在没有公司重组收益的情况下也能够给股东带来价值的结论。他强调,总的来说,并购公司的投资过程比非并购公司更有效,这一点,与Jensen的自由现金流量理论相反。至于接管在没有公司重组收益情况下给股东带来价值的原因,是因为“财富的创造是通过代理成本减少的形式来体现的”,即公司控制权市场总体上对公司管理者存在着“约束效应”(接管威胁)。并购后公司的负绩效虽然与“公司重组范例”相矛盾,却与“代理范例”的新模型相一致,新模型弥补了现有“公司重组范例”的缺陷,形成了一个实证研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