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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宝强“离婚门”看公司股权变更的重要性

  2016年8月14日凌晨,王宝强深夜发出离婚声明,指责妻子马蓉与经纪人出轨,声明发出后一石激起千层浪,其微博评论被瞬间刷爆。

  这起出轨事件目前并没有更多细节爆出,但是从今年3、4两个月份,王宝强的公司宝亿嵘影业的两次股权转让上可以窥见一二,这两次变更后,王宝强最终成为旗下公司的唯一自然人股东,以此分析,王宝强对妻子出轨一事应该早已知晓,只是为了维持利益,宝强“忍着戴了4个月绿帽”。

  马蓉的微博认证为宝亿嵘影业总裁,根据工商资料显示,这家王宝强口中“夫妻店”的北京宝亿嵘影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的确为马蓉,原股东为马蓉和王宝强现任经纪人任晓妍,马蓉出资1500万,任晓妍出资500万。今年3月25日,该公司曾发生过一次股权变更,变更后,原本持有公司75%股份的马蓉,在变更股权后比例为0%,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则改持62%的股份,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前经纪人宋喆改为13%。而公司另外25%的股权持有人为王宝强现任经纪人任晓妍,在此次股权变动中未显示股权比例有作更改。

  王宝强公司工商资料变更记录

  而在一个月后的4月19日,公司股权再度发生了更改,变更前为王宝强、任晓妍、宋喆三个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分配,变成了以王宝强为唯一自然人股东、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法人股东的合伙公司,而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一家今年4月8日成立的新公司,法人代表为王宝强。

  这一系列的变更证明宝强其实早已知晓马蓉出墙事实,但如果当时宣布离婚,股权纷争必使宝强财富值大幅度缩水,于是在3、4月通过两次股权变更,成功把宋喆、马蓉踢出局。宝强还通过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成功控制母公司宝亿嵘,这一切准备就绪后,找马蓉谈判去,看能不能回心转意,四个月未果,宣布离婚,此时财务控制权已经全部攥在王宝强手里了!

  离婚时股权怎么分?

  王宝强的故事告诉我们,学好股权分配,了解财税政策和法律知识有多么重要。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公司存续期间,无论属于自然增值还是经营所得,公司名下包括增值部分的资产均属于公司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分割。因此宝强提前将公司转移到自己名下的确避免了后面的巨大麻烦。

  那么离婚时,股权到底如何分割?针对这个情况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双方均是股东的情况:可由双方在协议股东权益数额或委托评估后,直接由法院判决。二是夫妻一方是股东而另一方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同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经过我们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查询了当事人名下公司的持股情况和治理结构如下图:

  在国内资本市场上,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也就是现在马小姐出现的企业)一般是作为持股平台存在的,并不是真正招募员工、对外进行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理由是作为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人影响不了被投资企业的决策权,退出时也只需要交个人所得税。有限合伙的形式也非常适合给广大创业公司作为股权激励平台使用,持有合伙份额的员工在将来有变现的渠道和退出路径,同时由于与实际运营公司的股权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隔离,员工的股权再多也只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是不参与有限合伙的经营决策的,更影响不到母公司的经营和融资。

  因此共青城宝亿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本身有多少资产并不重要,合伙企业持股的经营实体股权比例才是分割份额是应该考虑的。坊间传言几个月前王宝强公司的股权变动看上去只是典型的公司持股平台搭建,马蓉并没有丧失间接持股权。

  我们注意到这几家公司的设立均是在二人婚后,那么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无论现在工商登记薄上双方显示的份额如何,原则上也是应该平均(适当照顾女方)分配的。如果按照王宝强跟法院讲的自己预估财产大约有1个亿来算,那马蓉可以至少分到一半。而且极有可能在判决中王先生不仅无法将马小姐从有限合伙企业中踢走,还要在母公司的份额中分一部分股份给马小姐,或者真金白银的买过来应该是共同财产的那些份额。

  我们推测的最终分配表格为:

  附三家公司的成员构成:

  出现离婚股权纠纷法院怎么判?

  1、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股权,进而确定配偶所占公司股权的份额。在查询公司股权时,可以在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上输入配偶姓名,查询是否有以其名义作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对配偶所处的公司,查询工商登记档案,根据该公司的章程核查配偶有没有股份及股份的比例。

  2、调查清楚配偶所占份额后,确定该部分财产时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个人财产;3、申请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往往只有一方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另一方并不了解。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进行财产分割时,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一方就很容易陷入被动。股东配偶一方可以通过虚假借款、虚假债务、虚假财务报告、虚假股权转让等形式隐匿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损害非股东配偶一方的利益。因此,夫妻双方都应该在平时参与家庭财产管理事务,不要忽视自己的知情权,一旦察觉自己的权益受损,应尽量掌握相关证据,同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那宝宝这次到底要损失多少呢?

  宝亿嵘影业成立及前述电影投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公司股权分割仍旧按照法律约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即便马蓉(在宝亿嵘影业中)并无持股份额,但仍旧有权力平分王宝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而网络上也大都是偏向这个说法,我们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