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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与银行有什么不同?

  信托公司和银行虽然都是金融机构,但是在性质和职能上有很大的不同,信托公司和银行都有监管机构,银行的上级监管机构有银监会和人民银行,信托公司的上级监管机构是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和银行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信托公司和银行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二)信托公司和银行基本职能不同

  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三)信托公司和银行业务范围不同

  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通资金,范围较小。

  (四)信托公司和银行融资方式不同

  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把社会闲置资金或暂时不用的资金集中起来,转交给贷款人,起间接金融的作用。

  (五)信托公司和银行承担风险不同

  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六)信托公司和银行收益获取方式不同

  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七)信托公司和银行收益对象不同

  信托的经营收益归信托受益人所有,银行的经营收益归银行本身所有。

  (八)信托公司和银行意旨的主体不同

  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