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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两起违规事项

  10月9日,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两起违规事项,其中就包括对广东新大地进行立案稽查的通知,此外对深圳珈伟股份首发项目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监管措施。

  据京华时报报道,证监会通报显示,证监会于2012年8月对媒体质疑的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正式立案稽查。在此之前,2011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受理新大地发行申请;2012年5月18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审核通过新大地的首发申请;2012年7月3日,新大地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

  经查,在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对于2012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且将对全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其以及相关中介机构在提交关于珈伟股份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中未如实说明。为此,证监会对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签字保荐代表人张力、曾建采取了“3个月内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监管措施。同时,证监会相关部门还对珈伟股份的发行人律师和申报会计师进行了谈话提醒。